协议离婚后因债务承担产生纠纷的,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2-03-15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1453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为归各自所有,或者能够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双方所负债务归一方所有的约定的除外。因此,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首先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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