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离婚时的经济帮助?

发布时间:2012-05-08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1789

        离婚时的经济帮助,是法律对因离婚而面临生活困难的一方所采取的救济措施。离婚终止了夫妻的抚养关系,但离婚时的经济帮助是以双方原有的配偶身份为依据的。

        离婚时的经济帮助在性质上不同于抚养,当事人离婚后彼此之间已无此义务;也不同于离婚时的经济补偿,不以受助人付出较多义务为前提;更不同于离婚损害赔偿,与帮助人是否有过错无关。这种制度是专为解决一方因离婚而导致生活困难而设的。在实际生活中,受益人以女方居多。

        离婚时的经济帮助是有条件的,而不是无条件。以下是经济帮助的条件:

        第一,受帮助的一方确有经济困难,提供帮助的一方具有负担能力。

        第二,这种帮助是适当的,而不是无限制的。帮助人固应量力而为甚至尽力而为,受助人也不应提出过高的、不合理的要求。

        第三,这些帮助应以受助人尚未再婚为限,如若再婚,自应由再婚配偶予以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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