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协议离婚有什么好处?
发布时间:2012-03-13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1639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姻关系有两种解除方式:(1)协议离婚;(2)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离婚的相关法律问题达成协议,经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认可后婚姻关系归于消灭的离婚方式。
协议离婚是最经济、最快捷的离婚途径,根据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只要双方就协议离婚相关问题已达成合意,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当场就可以办出离婚证,双方就从法律上解除了婚姻关系。
协议离婚有以下好处:
(1)时间短。只要手续齐全,当事人一般当场就可以办出离婚证书;而诉讼离婚所需的时间,少则一个月,多则一两年。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国外,甚至在国外下落不明,离婚所需时间更长,可能最长要两年左右。
(2)费用低。不论家里有多少财产,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一般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只收取10元左右。而离婚诉讼法院是按争议财产收费的,当事人争议的财产越多,法院收费就越高。少则50元,多则几千、几万甚至几十万。
(3)压力小。因为协议离婚很快就可以办结,不像诉讼离婚那样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所以当事人避免了长期的诉讼过程带来的思想压力,精神上可能受到的折磨会少一些,因为离婚手续相对隐秘,来自父母和周围朋友的压力也会小一些。而诉讼离婚过程中,当事人通常要花费很长的时间,来自双方本身、双方亲属乃至法院的压力时间较长,心理疲惫期较长,精神压力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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