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买的股票,离婚时怎么分割?

发布时间:2012-03-01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1632

        对于这个问题,目前我国的婚姻立法中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从我国婚姻法的立法原则和司法实践来看,一般按照以下方法处理:

        首先,婚前购买到股票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因为购买股票的出资是购买人的个人财产。

        其次,关于他名下股票的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看该增值部分的来源是否基于你们夫妻双方的共同努力。实际上,法院在案件的审理中着重看夫妻双方是否都对该收益有贡献。并非只有一方参与而另一方没有参与,法院就一定会认定该收益为一方所有。

        例如,李某是一个职业炒家,婚前购买了不少股票,婚后对炒股倾注了大量的时间和心血来观察股市以及分析股市行情。而李某的妻子虽然没有直接参与炒股,但她主动分担了照顾老人和孩子生活起居,以及照顾李某的生活,安排处理家庭事务。由于夫妻分工不同,如果没有李某妻子的大力支持,张某也不可能获得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离婚,法院就可能判决李某炒股获得的增值部分适当判归李某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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