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骗婚 家暴 彩礼 终止妊娠

发布时间:2013-10-23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1293

        华律网友咨询:男女双方结婚才三个月。婚前男方称婚房是自己的,婚后又告诉女方婚房是他父亲购买,并登记在他父亲的名下,现在只是让居住居住而已,算是骗婚吗?因女方过问此事,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动手打骂女方,现在女方已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结婚时,男方购买的首饰,送给女方,离婚时需要退还给男方吗?如果女方要打掉孩子所需费用应该由谁出?

        国晖婚姻家庭部回复

        第一,婚姻法上没有骗婚这个概念。这种情况下,只能说男方欺骗了女方,没有告知女方实情而已。男方在道德上有问题,但法律并不管这事。难道男方告知真相,说自己没有房子,女方就要离这个男的而去?女方也太拜金了吧。但话又说回来,谈恋爱还是应该彼此忠诚。这种欺骗不是撤销婚姻以及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

        第二,家庭暴力是离婚的法定情形。如果男方打骂女方的程度已经构成家庭暴力,法院将会判决离婚。至于这种打骂是否构成家庭暴力要看证据以及法院的认定。

        第三,结婚时男方买给女方的首饰,一般不用归还。但由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足以作出准确判断。

        第四,打掉孩子的费用,即终止妊娠的相关医药费用,应视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另外,终止妊娠是女方的权利,男方无权干涉。男方不能以不同意女方终止妊娠为由拒绝支付其应当承担的相关医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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