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纠纷答辩状范例
发布时间:2012-08-17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1897
答辩人:位**,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现居住****,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谢**,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闵**,广东**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答辩人:宁**,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码:****。
答辩人因原告宁**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一、本案非传统意义上的债权。答辩人对原告提供的两份证据不持异议,原告提供的两份证据显示,1、当事人婚姻存续95天;2、当事人婚姻存续期间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务债务。原告为达目的胡搅蛮缠,以死要写被告欠下无端支付20万元的离婚协议书。本案为离婚协议后支付财产纠纷,依最高法院《民事案由规定》之婚姻家庭纠纷篇,无“债权”案由,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本案应适用公平、情势变更原则。为达成离婚协议而答应无端支付20万元,是否为要式行为,是否属赠与难以定论,如果支付完毕,则另当别论;现在的情况为本案当事人婚姻存续不到100天,当事人婚姻存续期间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权、债务,协议当时没有钱支付,现在因生意失误,不说是举步维艰,也是难有余粮,原告对不足白天的“荒唐”婚姻,没有婚生子女抚养,没有共同财产分割,而要买单20万元,于情、于理、于法使人难以理解,请法院适用公平、情势变更原则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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