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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离婚的过错一般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2-03-16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1493
两个人从恋爱时的依依不舍到结婚时的两情相悦,最后到形同陌路,一方或双方或多或少都会存在一定的问题,只是责任大小不同而已。从实践看,常见典型的过错有以下几个方面:
(1)违反夫妻忠实义务,身体或心灵的背叛;
(2)家庭暴力;
(3)家庭关系处理不和谐;
(4)性格不合。
一方有外遇是常见的过错,这占一般离婚案件的一般以上。当然,也许夫妻有矛盾不一定一开始就是因为有外遇,也可能是由于性格不合,观点不一、相互不理解导致感情疏远,一方自然亲近其他异性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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