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离婚前欲转移财产,律师支招维护权益

发布时间:2011-07-13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2741

女士与丈夫结婚10余年,目前有共同财产房产三套,近两年由于感情转淡,她发现丈夫似乎有外遇的苗头。几个月前丈夫突然向刘女士提出了离婚,通过一些朋友,女士了解到丈夫近段时间已经打算将自己名下的房产出售。

六神无主的女士来到国晖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经过调查,律师发现女士的丈夫李某已经向深圳市国土局递交了《房产买卖合同》。为了阻止李某恶意变卖房产,律师立即向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并向房产管理部门发函。由于措施及时,李某没有达到转移财产的目的。没有人财两失,女士这才松了一口气。
    律师提示: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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