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12-03-14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1523

        并不是所有想离婚的人都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办理离婚手续。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必须是合法登记的夫妻。没有经过民政局登记的事实婚姻关系的解除,需要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

        第二,夫妻双方对离婚达成合意。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均明确表示自愿同意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就不能协议解除了。

        第三,双方当事人必须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于共同财产的范围,以及如何分割不能协议一致,民政局也无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还是要去法院诉讼离婚。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和债务处理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也无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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