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支付抚养费的诉求,该怎么写?

发布时间:2013-03-27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2019

        就算法院判决子女抚养问题,判词也会很简单,如,“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从2008年8月起每月前支付抚养费人民币1000元,至婚生女18周岁时止”。就这样一句话,到时候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又说支付了,又会出现纠纷,又增加了不少麻烦。那么,如果协议离婚,抚养费条款该怎么约定?如果诉讼的话,该怎么撰写该诉讼请求呢?

        一、协议离婚,我们一般建议当事人这样撰写子女抚养条款:

        婚生子/女由***抚养,从****年**月**日起,由***每月10日前支付抚养费人民币3000元,到指定帐号*****************(写明帐号、户名、银行名称),直至***年满18周岁。

        如果担心对方不按时支付,还可以增加这样的条款:未按时支付的,须加倍支付未支付部分的迟延履行利息。

        如果担心物价上涨等因数,现在的抚养费数额不够用,那么,可以增加一款:抚养费数额每年递增10%。

        二、通过诉讼请求抚养费,我们一般这样撰写抚养费诉讼请求: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10日前支付抚养费3000元,到指定账户*************(写明帐号、户名、银行名称),直至***年满18周岁。

        问:对方不支付抚养费该怎么办?

        答: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相关文章:
控诉女方有婚外情的上诉状
有配偶的妇女被拐卖而重婚的,算不算重婚?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不可取
女方多次卖淫被劳教,男方诉请离婚获准许
经常改变生活环境不利于子女的成长
咨询热线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