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协议离婚有什么好处?
发布时间:2013-02-16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1344
根据我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解除婚姻关系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种是诉讼离婚。所谓协议离婚是指,双方当事人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成合意,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一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有以下好处:
1、时间短。只要手续齐全,当事人一般当场就可以办出离婚证书;而诉讼离婚所需的时间,少几个月,多则一两年,甚至几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审限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审限为3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审限为6个月。
2、费用低。不论双方争议的标的额有多少,协议离婚只收取10元左右的手续费即可。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是按照争议的财产标的额收取费用的。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如果涉及财产保全或者房产评估的,还需要另行交纳保全费或者评估费。
3、压力小。协议离婚,一般当场可以办结,不像诉讼离婚那样需要好几个月时间,漫长的诉讼过程给当事人带来了无尽的烦恼。协议离婚办理手续的过程相对会隐秘一些,而诉讼离婚可能双方的家人都会搀和进来,给当事人带来了极大的精神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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