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民事起诉状》导出了夫妻间的怨与恨
发布时间:2012-10-15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1393
民事起诉状
原告:谢??,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码:????,电话:????。
被告:唐??,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码:????,电话:????。
诉讼请求:
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1987年4月**日在广州市东山区东湖街道办事处登记结婚,生有一女儿,已成年。
原、被告在长达23年的婚姻生活中,有15年处于两地分居状态,直到2002年才得以团聚,一路走来实属不易。原告在经过充分、冷静思考后认为,两人的婚姻已走到尽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为了双方共同的幸福生活,特提出离婚。
由于被告长期在不对工作,原告从1989至2002年期间,一直独自抚养孩子,孩子兴趣广泛,在奥数、美术、书法、芭蕾、国际象棋均有涉及并成绩显著,初中以优异成绩考取深圳中学超常班,这些足以说明原告对孩子的生活、学习、兴趣的培养付出了大量的心血。被告转业后,原告以为孩子一直以来缺乏父爱,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希望被告能陪陪孩子,多承担点家庭责任,可被告认为“10多年来不在家你都能做的事,为什么现在却要我来做?”由此引发家庭矛盾不断。原告认为婚姻需要磨合,需要沟通,于是想方设法、推心置腹与被告交流,希望能改善家庭氛围,但遭到被告的拒绝,被告认为所有家庭都是这样,没什么好改变的。即使这样,在被告转业工作的安排和职务的安排、在孩子读书学校的选择等关键问题上,原告做了大量的工作和努力,但被告对原告仍极为不满,经常强化并夸大自己的付出,淡化甚至漠视原告的努力,本来既然是家庭一员谁付出多少都无可厚非,但10年多年的艰辛,换来的不理解,让原告痛苦万分,原以为磨合一段时间会好起来,可现在原告已彻底失望。
孝顺老人,爱护孩子善待他人是原告所推崇的,并一直在努力做好,被告却可以独自在家休假玩游戏,也不去探望近十年没见面的老母亲,在其母亲七十大寿之际,原告多次劝被告回家探母或寄钱回家,被告均不予理会,可见其对亲情的淡漠。被告一直以来沉迷于网络,尤其自2008年以来,沉迷与不近人情,且经常为一些家庭琐事与原告争吵,甚至还对原告实施了殴打。事后被告写保证书或者口头道歉认错,而争吵、殴打、冷漠在一次次道歉、保证后愈演愈烈,每一次保证仅仅是下一次伤害延续的开始。
原、被告自2006年至今一直分居。
原、被告均是成年人,有自己的独立判断与思维,当被告不再想经营这个家庭的时候,原告曾无数次告诫被告要懂得珍惜家的幸福,给了被告无数次的挽回婚姻的机会,而被告却数度放弃经营家庭,唯自行事。
原告认为,结婚与离婚都是为了寻求一种幸福的生活方式,原、被告目前的婚姻状况让原告觉得厌倦、疲惫、痛苦,原告完全没有必要更不再想给被告任何所谓的“缓和家庭”的机会,原告只想尽快解脱这种令人痛苦与折磨的婚姻!请求贵院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原、被告双方的幸福,判决如诉!
此致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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