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方留学美国多年未归,而引起感情破裂之《民事起诉状》
发布时间:2012-08-28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1267
民事起诉状
原告:王**,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码:****,电话:****。
被告:廖**,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码:****,电话:****。
诉讼请求:
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2004年在大学相识,2007年*月*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也没有共同财产和债务。2006年被告去美国留学,至今未回国。原被告本是自由恋爱结婚,但因工作等原因,婚后聚少离多,基本上没有共同生活,感情逐渐疏远。现两人天各一方,以后也不可能在一起生活,为此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
此致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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