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的费用由谁承担?

发布时间:2012-08-10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1749

        近日,国晖婚姻家庭部律师代理了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我方当事人与男方同居了三年,并生育了两个孩子,但男方一直以各种理由不与我方当事人结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合,矛盾越来越深,感情破裂,最终双方还是选择分手了。两个孩子由我方当事人带回娘家并由其父母照顾。但由我方当事人抚养两个孩子实在有点力不从心。于是,我方当事人提起诉讼要求男方一次性支付扶养费50万元。在庭审中男方称,不确定我方当事人所生的两个孩子与其存在亲子关系,并要求做亲子鉴定。男方得知鉴定费用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时,又犹豫了半天。最终,还是预交了鉴定费用。

        那么,亲子鉴定的费用一般由谁承担呢?一般的处理原则是:谁提出谁先垫付;至于判决出来之后,具体由谁承担,法院会做出自由裁量,多数情况下是由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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