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发布时间:2012-07-23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3975

        【案   例】李某和妻子离异多年,也没有孩子,家里有两位疾病缠身的父母。因为自己平时经常要下矿工作,风险很大,为了以防万一,李某在2008年买了一份12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险,受益人是父母。2010年,李某意外去世,没有留下遗产,债主上门讨债。李某父母变卖了林某生前的房产用以替李某还债,但仍不能还清全部债务。后来,债权人知悉李某生前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于是要求李某父母用之偿还,遭到老人拒绝,该债权人于是起诉到法院。

        【本案焦点】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用以偿还债务?

        【律师意见】保险金能否作为遗产要结合保险金的性质来认定,不能一概而论。保险金按照其性质可以分为人身保险金和财产保险金。人身保险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关键在于是否有受益人。如果有受益人的,则保险金归受益人所有,不能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冀法民〔1987〕1号请示报告收悉。据报告称:栾城县南焦村个体三轮摩托车司机孙文兴于1986年5月26日运送货主张新国及其货物(锡锭)时,在京广铁路窦妪道口与火车相撞,致孙文兴、张新国双亡,三轮摩托车毁损。这次事故应由孙文兴负责。孙文兴生前在本县保险公司除投保了车损险(保险金为3500元),还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金为5000元),并指定了受益人。现托运人张新国之妻梁聚芬向栾城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承运人孙文兴之妻郭香荣给予赔偿。 
        
        经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现将你院请示关于人身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进行赔偿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根据我国保险法规有关条文规定的精神,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 
    
        二、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不同。财产保险不存在指定受益人的问题。因而,财产保险金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孙文兴投保的车损险是财产保险,属于他的遗产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 
        
        在处理本案时,应本着上述原则,适当注意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合情合理解决。 

       
         【本案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人身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本案中,李某指定其父母为保险受益人,当被保险人死亡,只有李某父母才有权请求保险人向其支付保险金。因此,该保险金不能作为遗产用以偿还债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相关文章:
大陆居民怎样继承香港亲属遗产?
如何处理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
离婚之后还可以起诉对方,追讨精神损失费吗?
非法的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前妻随意更改女儿姓氏,法院判恢复原姓氏

咨询热线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