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非法所得的财产隐藏若干年后才被发觉,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发布时间:2012-06-11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2104

        公众咨询:我爸爸10年前因抢劫致人死亡被判处死刑,前段时间,妈妈在家中的院子里种菜翻新土壤时,无意中发现一个木箱子,打开来一看里面藏有一些黄金饰品。我妈妈找来叔叔、伯伯、爷爷来商量,确认这些黄金饰品应该是当年我爸爸抢劫得来的,后来我爸爸被抓捕归案直至执行死刑也没有供出这些黄金饰品的下落。这些黄金饰品价值应该在10万元左右,我们家人打算把这些黄金饰品作为爸爸个人遗产平分了,可以吗?

        国晖婚姻家庭部回复:被继承人既然对其非法占有的财产没有合法所有权,那么不论隐藏多少年,也不能作为遗产来由继承人进行继承。我国《继承法》第3条明确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谓的合法财产是指公民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方法、手段(至少不为法律所禁止)取得的财产所有权和其他可供支配的权益。如果是被继承人通过非法途径、非法手段、非法占有的财产,只能认定为非法所得,应依法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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