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小三”赔偿损失吗?

发布时间:2012-05-18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2387

        国晖婚姻家庭部律师经常会被女当事人问道:可不可以起诉要求“小三”赔偿损失?她们说起理由来也是理直气壮的:“那个狐狸精勾引我老公,害得我们家差点四分五裂,都是那个狐狸精惹的祸……”

        作为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我们负责任地对他们说: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规定小三需要对原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是,在婚姻关系中,一方有法定的过错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而不是“小三”对原配的赔偿条款。

        或许我们可以从道德的高度来谴责“小三”如何如何去拆散别人的家庭,但是一个巴掌拍不响,我们不能让所有的错都让“小三”承担,感情方面的事很难说的清楚的,或许“小三”也有自己的苦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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