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怀二胎,老公强烈要求与我离婚,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2-05-28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1938

        网络咨询: 2008年,我跟老公结婚,2009年生了一个女儿。现在快3岁了。现在我又怀上了一个,差不多两个月了,老公强烈要求与我离婚,说答应给婚前他和他妈妈买的房子给我,房产证的名字是老公一个人的。老公说要过户给我,再给10万元钱给我,他的钱不够,先给6万,然后打了一张4万的欠条。我现在怀孕期间他老是拿衣服走人,不在家。又不想给我跟孩子的生活费。我现在该怎么办好呢?

        国晖婚姻家庭部律师回复:首先,根据《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因此,在这段时间里,法院是不会受理你老公的离婚诉讼请求的。其次,作为对离婚的补偿,你老公答应给你10万元,先给了6万,并打了一张4万元的欠条,这是合法有效的,请你保管好这张欠条,万一将来你老公反悔不支付这笔钱,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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