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患性病,妻子起诉要求离婚被驳回

发布时间:2012-05-25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1521

        打工期间丈夫染上性病,回家后妻子不相信其病治好,恐被传染,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离婚。法院驳回其诉讼求情。

        1984年,原告黄某(女)与被告林某(男)经老乡介绍相识,1985年6月26日,两人登记结婚。2007年初,夫妻俩为改善家中生活,分别外出打工。2011年底,回家相聚时林某告诉黄某,其在打工期间曾被同室工友传染性病,如今已经痊愈。之后黄某因担心林某病未痊愈,为防止自己染病遂拒绝与林某同房,夫妻之间发生矛盾。         

        2012年3月,黄某以林某患性病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林某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其离婚诉请既无事实理由又无法律依据,因此判决驳回了黄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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