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协议中承诺“净身出户”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2012-05-18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1900

        近日,国晖婚姻家庭部律师处理一件有关“忠诚协议”离婚案。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愿签订协议,约定谁在婚姻中有对另一方不忠的行为就放弃所有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样的约定有效吗?国晖婚姻家庭部律师认为,这样约定是有效的。

        这是因为,根据《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权属进行约定,但其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既然法律已经赋予夫妻双方就财产的权属进行约定。那么,一方承诺在离婚时放弃全部财产的意思表示也就理所当然地应当受到法律的许可与保护。

        当然,夫妻双方在婚内签署此类保证书时不能违反相关法律的强制规定。比如不能以强迫、违背对方真实意思的方式签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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