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车祸获得的医疗费,离婚时怎么分割?

发布时间:2012-05-23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1714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18条第2项的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此,发生车祸获得的医疗费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不能请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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