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发布时间:2012-04-27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1936

        我国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征地补偿款做出具体的分割,在司法实践中认为,征地补偿款虽然是以被征地农民作为直接的补偿对象,但受益人往往包括补偿对象的配偶、子女等,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征地对象及其家庭今后的生产和生活问题。这一点和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的作用是相同的。因此,在判定征地补偿款归属的过程中应当类推适用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的法律原则,在财产分割中应当依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相关文章:
一方解除婚约,另一方能否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
解除同居关系后结婚,不属于重婚
以案说法:婚姻登记程序违法,婚姻必然无效吗
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婚姻有效吗
婚姻登记管辖问题
咨询热线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