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起诉几次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发布时间:2012-05-23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1944
网络咨询:你好,我已向法院起诉两次离婚,都没有判决离婚,又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一次,还是没有判决离,请问律师我还需要向法院起诉几次才能判离?怎样才能判决离婚呢?什么时间才能结束这无休止的案件,能够安安静静的去工作生活?
首先,一个离婚纠纷案件一般经过两次起诉就会判离了,但这里说的是“一般”,不排除有些案件存在法官认为难以判离的特殊情况,因此,从理论上来说,需要起诉多少次才会判离是无法确定的。
其次,《婚姻法》第32条明确规定了法院审理案件时,应当判决离婚的五种情况,分别是: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也就是说离婚纠纷当事人有以上情况之一的,法院就应当判决离婚,当然,这需要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
最后,至于什么时候才可以审理完毕一个离婚纠纷是因案而异的,需要看当事人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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