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冲动所签的尚未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是否生效?

发布时间:2012-04-13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1549

        离婚协议反悔是婚姻家庭中很常见的现象。夫妻在激烈争吵时提出离婚,并签署离婚协议,但事后一方反悔,未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对于社会中大量存在的这种双方草签、未办理登记的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最新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4条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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