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上大学期间的费用,父母还有义务支付吗?

发布时间:2012-03-08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1705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0条的规定,父母抚养孩子截止到孩子18周岁。一般情况下,超出18周岁,父母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已无法定支付义务。《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0条同时指出:孩子超过18周岁,尚须父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有两种:

        (1)孩子尚接受高中以下教育;

        (2)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生活。对于非因以上情况,父母对于18周岁以上的孩子,没有抚养义务。

        因此,高中之前孩子的教育费用要求非直接抚养方支付是有法律依据的;但孩子上大学的费用要求非直接抚养方支付就失去法律依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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