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就要比协议离婚争取的抚养费更多?

发布时间:2013-03-01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1304

       电话咨询:我和老公结婚一年半 ,女儿6个月大。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怀孕来得太突然,所以,我们属于闪婚一族。既然结婚了,那就一心一意经营我们的婚姻吧。可是好景不长,在我怀孕期间就发现,他在外面租了一套房子养了一个女人。被我发现后,我和那个女人长谈了一次,那个女人知道我老公已经结婚,又羞又怒,毫不犹豫地决定退出。等我孩子出生后,我老公又找了一个女人,在我回娘家期间把那个女儿带回家来。每天晚上他几乎都要和那个女人视频聊天,有一次我偷看了他和那个女人的聊天记录,发现他们还经常出去开房。

        这段婚姻我已经彻底失望,虽然孩子很小,很不应该离婚,但我真是无法接受,所以选择放弃。对方也同意离婚,我要求他每月支付2000元的抚养费,但他不同意,只愿意给1000/月。请问我起诉离婚,会不会比协议离婚争取的抚养费多?

       国晖婚姻家庭部回复:

       1、抚养费的数额法律有规定的,有一定标准的,不存在说起诉了就比协议离婚所得的数额要多。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

       ①抚养费的数额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②有固定收入的,按每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支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还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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