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版身份证使用之前,身份证很容易造假,所以,就有人钻这个空子,欺骗另一方,同时骗取结婚登记。本婚姻律师就遇到过这样的离婚案件,见下面的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朱**,女,1966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告:梁**,男,汉族,1968年**月**日出生,住址:广东深圳市罗湖区*****,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婚生女梁诗诗(化名,笔者注)由原告抚养;
3、被告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1500元;
4、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房产的出售价款30万元归原告所有;
5、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1996年原告与被告认识,1997年5月双方登记结婚,登记结婚时,被告使用的是假身份证,但原告不知道内情。1999年11月,女儿出生,婚后,双方感情一般,2001年原告发现被告经常往其老家寄钱,但原告不知道原因。2002年以后,原告才渐渐知道被告在其老家已经结婚,并有三个子女,其中一个叫梁*梅(身份证号**************),原告知道被告在没有与妻子离婚的情况下,又采取欺骗的手段与原告结婚的情况后,非常气愤,要求被告尽快处理,但被告不以为然,反而将其老家的子女带到深圳家中,为此,原告与被告矛盾越来越大,对被告的欺骗行为,原告无法原谅,同时,被告的行为也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近期,被告趁原告不在家,将双方的共同财产(房产)出卖,造成原告及孩子无家可归。原告认为被告已有婚姻,又利用欺骗的手段与原告结婚,其行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现原告向贵院起诉,要求与其离婚,希望支持诉请。
具状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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