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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发布时间:2012-11-22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6495

        网络咨询:我刚刚结婚10个月,还没有生育孩子。4个月前,我发现老公有婚外情,他居然以未婚男的身份与一个打工妹在外面住房同居。为此,我们经常发生矛盾,在争吵中,老公有时会对我大发脾气,甚至动手动脚,有几次都打伤了我,因为是家丑,所以没有报警。现在家中有以下财产,请问有哪些我可以分割的?

        1、一套房产,老公婚前购买的,登记在他的名下,且在我们结婚时已经供完按揭款。

        2、结婚后,购买了一辆丰田小轿车,首付款是用我的工资支付的,登记在我名下,并且一直由我支付按揭款,现在还有5万元没有支付完毕。

        国晖婚姻律师回复:①该房产属于你老公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你没有分割的权利。②丰田小轿车虽然是你支付首付款,也是一直使用你的工资支付按揭款,并且登记在你的名下,但是依然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你可以分割一半的利益。

        鉴于该女士的特殊情况,我们还建议:1、男方有家庭暴力的恶习,需要及时收集并固定证据,每当男方对你动手时,第一时间报警,等待警察到场处理,并作出笔录。这个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男方有婚外情,也注意收集证据。证明男方有婚外情的存在是比较困难的,但也可以试一试。对你是否需要聘请调公司帮忙,由于该行业的合法性尚存质疑,所以,我们不好给建议你。但可以通过录音等方式,诱导对方自认有婚外情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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