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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不愿意生孩子,我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2-07-19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5829

        网络咨询:我和妻子结婚三年了,我们感情一直很好,恩恩爱爱,但在生育下一代的问题上我们分歧很大。我们家三代单传,我父母很着急,老是催着我们赶紧生个宝宝;但我妻子是家中的千金,从小娇生惯养,在婚姻生活中更愿意多享受二人世界,不愿意过早生育。为此,我们常有争吵。请问律师,妻子不愿意生育,我该怎么办呢?

        深圳婚姻律师回复:《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对夫妻生育权问题作了进一步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如何理解这个新规定呢?首先,妻子为妊娠、分娩较丈夫承担了更多生理风险及心理压力,其为抚育子女成长通常也会付出较大的牺牲,因此,生育对女性利益的影响大于男性,所以,《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将生育的决定权赋予了女性,意思是说生不生孩子妻子说了算。其次,夫妻双方因生育问题产生纠纷,一方可以感情破裂为由诉请离婚。

        因此,如果你妻子坚持不生育,由此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作为丈夫的你可以选择离婚,去寻找能够支持你实现这种生育权的人再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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