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把诉讼费算错了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2-08-03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1896
近日,国晖婚姻家庭部律师代理一个离婚纠纷案,因委托人对一审判决十分不满意,坚决要求上诉,于是我们继续代理了委托人的二审。当我们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西乡人民法庭提交上诉状时,由于当时书记员不在办公室开不了《预交上诉费通知》,因此,我们与他协商确定,待他回办公室后再给我们邮寄《预交上诉费通知》,我们凭《预交上诉费通知》到农业银行深圳分行的营业网点缴纳上诉费之后再将缴费单据邮寄回书记员即可。
几天后,我们收到书记员邮寄过来的《预交上诉费通知》,上面写着上诉费人民币2306.00元。很明显上述费用不需要这么多,经过查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及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我们重新计算了上诉费用为:¥300.00。很肯定是书记员算错了,我们就打电话给书记员交涉此事。我们以委婉和商谈的语气和书记员交涉此事,他表示需要去问一下法官,再次确认一下,然后再给我们回复。第二天书记员给我们回复说:“的确是我算错了,很抱歉,我给你重新邮寄《预交上诉费通知》,你缴费之后把缴费单据和有错误那张《预交上诉费通知》回寄给我。”
因此,如果法院把诉讼费算错了,一定和法院的工作人员交涉,但语气一定要平和,就算他们有错也不能当面指责他们。一般情况下如果他们真的有错,他们也会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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