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儿媳离婚半年赖着不肯走,老妇告侵权

发布时间:2012-07-12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1595

        赵强与李盈盈于2004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可是婚后双方经常因为一些繁琐事务吵架。在2007年9月12日,双方以感情不合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并对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离婚后,李盈盈说没地方住,先在李大娘家住几天,等找到住处了再搬出去。李大娘心想,虽然跟儿子离婚了,怎么说李盈盈也曾是他的儿媳,她暂时没找到住处。也不能让她露宿街头,便同意她的要求。

        可是,三个月过去了,李大娘也没到李盈盈出去找房子,好像根本就没有搬出去的意思。李大娘实在忍不住了,问她房子找着没,什么时候搬出去。李盈盈跟李大娘装迷糊:“找什么房子?你儿子当初离婚的时候将这房子分给我了,这就是我的房子!”李大娘跟她争辩,她便跟李大娘大吵大闹。李大娘没有办法,便将李盈盈告上法庭。要求李盈盈立即从他家里搬出去。可是李盈盈不依不挠,就是赖在李大娘家不肯搬出去,闹得李大娘是吃不下、睡不着。李大娘一怒之下将李盈盈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李盈盈跟赵某在结婚后没有自己的房屋,赵某跟李盈盈离婚时,因考虑到李盈盈生活困难暂无房居住,李大娘让李盈盈暂时在他家居住。离婚三个多月后,李盈盈仍拒不搬出,已构成侵权。判令李盈盈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权,从李大娘房屋中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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