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男方不要这个女人了,男方要负什么责任?

发布时间:2012-05-28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2199

        网络咨询:本来已经办了酒席,可是没领结婚证,使女方怀孕,而男方不想要这个女人,女方一定要把孩子生下来,男方要负什么责任?

        国晖婚姻家庭部律师回复:根据《婚姻法》第25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因此,如果女方坚决要把孩子生下来的话,男方必须承担这个孩子的抚养费,直至该孩子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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