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隐瞒自己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与他人结婚,另一方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2-05-16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1435

        近日,一位年轻貌美的姑娘走进国晖婚姻家庭部的咨询室,向我们讲述了一个童话般的爱情故事,但这个故事的结局却令我们唏嘘不已。故事大概是这样的:

        2010年冬天,张欣(化名)和李勇(化名)在深圳认识,两人很快恋爱。1年后,两人结成夫妻。结婚后,张欣一直想早点当妈妈,可丈夫李勇一直以“不想要孩子”为由推脱。在张欣一再追问下,李勇坦白:因输血传染而患有艾滋病。张欣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决定放弃这段的婚姻。

        人生实在有太多太多的无奈,其实张欣深爱着李勇,回忆起恋爱中的点点滴滴,张欣不禁潸然泪下,但实现就是那么残酷,她想有一个完整的人生,想做妈妈,但不想因此患有艾滋病,失去年轻的生命。因此,只能放弃这段婚姻。

        根据《婚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艾滋病属于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该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该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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