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2-04-18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2138

        实践中,并不担心被执行人声称“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而最担心的是被执行人就是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会束手无策,申请人只能等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申请法院执行。但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应当从三个方面给其施加压力:

        第一,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到期没有履行义务,应当按应给付金额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延期付款违约金。这样算来,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支付应付的钱款,每拖延一天,就要多支付很多违约金。而对于执行法律又没有期限,只要被执行人还活着,哪怕是20年、30年,都不可能躲掉履行支付的义务。对于一个希望正常生活的人来说,早日结束被法院围追堵截及传唤的日子,也是其内心的希望。

        第二,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院执行庭人手有限,又是日理万机,每个法官手里总是有几十上百个案件,法官对某一当事人下的功夫相对较少。因此,为早日实现自己的权益,当事人自己也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寻求被执行人财产的线索,必要时,可以再请一些专业调查机构予以协助。如果感觉法官的力度不够,或认为法官有意拖延。可以多和主办法官交流沟通,以避免双方的误解。如果确属承办法官办事不力,或办事拖拉,可以通过其上一级领导或其他监管机构协调解决。

        第三,关心被执行人的去向,及时向法院汇报。只要被执行人有新的收入,扣除生活必须部分,剩下部分就可以被执行。申请人应当关注被执行人的行为动向,在收入产生后第一时间向执行法院报告,以免收入被挥霍一空,还是无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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