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后,婆婆给自己的儿子买的房子,离婚时儿媳有权分割吗?

发布时间:2012-03-28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2250

        近日,国晖婚姻家庭部律师接到一位女当事人的咨询。因老公出轨,夫妻矛盾越来越大,没办法过下去,打算离婚。婚后,婆婆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老公的名下,她想知道这套房产,在离婚时怎么分?

        其实,这个问题可以总结为:夫妻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名下,该房产属于谁?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最新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第1款作了明确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经过一翻解释后,该女当事人知道了该房产不属于自己,自己分不到一杯羹。然后情绪有点激动,抱怨这个社会对女人太不公平,还让不让女人活?我们再次给她解释这个规定出台的社会背景:

        作出这样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我国的国情,在中国,父母为了给子女买房,通常会拿出毕生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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