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发布时间:2012-04-10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1506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的性质。国家或集体职工因工死亡、革命军人牺牲或病故、公民因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而死亡时,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照国家制定的劳动保险法规定、革命军人牺牲与病故抚恤的规定、交通安全法规定或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受该死者生前抚育、扶助和赡养的家属一定金额的抚恤金和其他生活补助费。这种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分为两种:一种是发给伤残者本人的,另一种是发给死者家属的。

        其次,对于发给伤残者本人的抚恤金和其他生活补助费,一旦伤残者亡故,此部分抚恤金和其他生活补助费就成为遗产,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

        再次,对于发给死者家属的抚恤金和其他生活补助费,是有关单位给予死者家属的物质帮助和精神安慰,发给谁就属于谁。从发给之日起该种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已成为死者家属的个人财产,不属于死者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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