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由有自己的过错造成的,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2-03-16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1265
自己有过错,一般有两种情况:
(1)在起诉前,自己已经书面承认或在亲友前承认出轨的行为,即对方已有一定的证据掌握了自己的过错事实。对于一方内容确定的“保证书”,比如,内容已确认自己有婚外性关系的保证书,法院一般最终认可该事实的可能性会很大,因此,一方要有此心里准备。
(2)一方事实上有婚外情,但另一方没有证据证实,只是猜测和怀疑。在这种情况下,一旦过错方摊牌要求离婚,另一方通常会花时间和精力去证明一方有婚外不忠行为。
如果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离婚,一定要适当处理自己与婚外异性的关系。一般情况下,为了使自己在法庭上不至于太被动,尽量不要和婚外异性在外面过夜,以免激化矛盾,或使自己处于不利境地。
如果自己存在过错,在离婚时我们建议在自己能够承受的财产分割范围内给与对方适当的让步,毕竟有错就要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另一方“得理不饶人”,提出过分的财产要求和条件,过错方也没有必要一味迁就,使自己承受过重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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