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团队介绍
+
背景律所
团队介绍
成功案例
联系我们
在办案件
离婚纠纷
+
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
孩子抚养
财产分割
涉外婚姻
同居处理
婚姻调解
劝退第三者
家事理财
+
遗产继承
分家析产
财富管理
家族传承
收养协助
心理疏导
赡养老人
婚姻法律
+
家庭暴力
出轨外遇
假结婚
冷静期制度
彩礼返还
离婚补偿
离婚赔偿
共同债务
非婚生子女
特别专题
+
抚养费计算
协议模板
财产查找
财产公证
律师委托
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
孩子抚养
财产分割
涉外婚姻
同居处理
婚姻调解
劝退第三者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非直接抚养方的探视权?
发布时间:2012-03-08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1544
《婚姻法》第38条第3款规定了中止非直接抚养方的探望权的法定理由“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法院主张中止非直接抚养方的探视权:
(1)非直接抚养方多次采取非协议或法院判决的时间和方式滥用探视权,对子女的身心健康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
(2)非直接抚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打骂、虐待子女,给子女的身心和生活学习造成严重影响的;
(3)患有严重危害子女健康的传染性疾病的;
(4)在探望过程中对子女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5)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
(6)怂恿女子违法犯罪的;
(7)有借机藏匿子女企图或行为的。
相关文章:
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一次性给付抚养费吗?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还可以追加吗?
给孩子的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在什么情况下,孩子判归男方的可能性比较大?
在什么情况下,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比较大?
男孩状告父亲增加抚养费胜诉
咨询热线
刘素珍
13631550541
杨慧
13631550541
李桂梅
13631550541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