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可采集哪些东西作为样本?

发布时间:2012-11-05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1371

        亲子鉴定,一般是一方对另一方产生不信任才会提出来的。因此,要让对方配合做亲子鉴定,那是不现实的。当然,也有对方主动配合的,主动配合的人一般是通情达理、文化素质比较高的或者自己也希望做亲子鉴定确认一下孩子是谁的。正因为,不配合做亲子鉴定是常态,所以,《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二条才进一步明确不做亲子鉴定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但该条款依然存在着“先天不足”,虽然提及了女方不配合的情形,而对于孩子不配合,却没有提及。子女仍然可以选择是否进行亲子鉴定。
   
        男方虽然怀疑女方所生孩子不是自己的,但怀疑终归怀疑,不是确定的结果。贸贸然就去法院提起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之诉,也是不明智的,万一那孩子就是自己的呢?老婆会怎么看你,你们双方还能一起生活下去吗?
   
        因此,在起诉之前,男方往往会偷偷地带着孩子去做一次亲子鉴定,明确老婆所生孩子不是自己的才采取下一步行动。但带孩子去做亲子鉴定往往要抽几毫升的血液,还有伤口,这很容易给对方发现。似乎这办法也不保险。
   
        那么,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对方不知道呢?那就要看亲子鉴定需要什么样本了?一般而言,以下样本可作为亲子鉴定的样本:1、新鲜血、血痕、毛发(带毛囊);2、唾液、烟蒂、口香糖、汗现及显现指纹;3、精斑及混合斑、羊水;3、骨骼及牙齿;4、软组织、甲醛固定组织、石蜡包埋组织等。
   
        可以看出,以上样本中,毛发(带毛囊)、唾液等是比较容易提取以及不容易让对方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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