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或者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涉及到亲子鉴定这个程序,一般而言,都是严重伤害到了彼此的基本信任。因此,在亲子鉴定程序过程中,充满火药味是正常的。据亲子鉴定机构的医生说,在亲子鉴定取样过程中,两家人常有言语冲突;最严重的一次是,女方居然带着100多号人到亲子鉴定机构助阵,让鉴定医生很头痛。
面对如此之火药味,最好是分开采样了。一方不知道另一方什么时候去取样,双方取样的时间由法院指定。取样时,双方不碰面,那就相安无事了。分开采样是可以的,但亲子鉴定机构无权决定,需要当事人写申请书提交给法院,由法院决定。
国晖婚姻家庭部婚姻律师近日就正在处理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此案正处于签字鉴定程序中,上星期刚向法院递交了《亲子鉴定分开采样申请书》。下面贴出这份文书,供大家交流学习。
附:亲子鉴定分开采样申请书
深圳市**区人民法院:
苏**诉何**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案号为(2012)深*法民一初字第***号。2012年**月**日庭审时,被告何**提出亲子鉴定,以确定苏**、苏**与何**是否存在亲子关系。庭审结束后,原告苏**及其母亲刚回到家,被告何**就带着其亲戚及社会青年到原告**住处闹事,严重威胁两个孩子的安全。为了两个孩子的安全,原告**申请在亲子鉴定时与被告何**分开采样,请予以准许!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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