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与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时间:2012-09-18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1473

        网络咨询:你好,我和老婆结婚后,由于我们没有经济能力购买新房,所以,我父母就购买了一套房产给我和老婆居住。房产证写着是我一个人的名字。三年过去了,我和老婆感情出现了问题,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我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天前,刚开庭审理了,我打听得知,老婆通过律师在法院找了关系,说我父母赠与给我的房产法官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请问我该怎么呢?我年迈的父母肯不会愿意让我的老婆把房子分走一半的。

        国晖婚姻家庭部
婚姻律师回复:

        首先,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参杂了钱权交易,律师很难对案件的进程和结果通过经验和法律知识做出预判,你可以通过法院审监庭和信访办提出异议。

        其次,你说房子是你父母赠与给你一个人的,你应提出证据予以证明。最好的证据形式有赠与合同。另外,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如果你拿不出赠与合同,但能拿出你父母给你出资凭证也可以。

        其次,如果你两种证据都无法提出,那么,法院很可能推断你父母是赠与给你们夫妻的。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你应向法庭提交你父母的证人证言。由于庭审已经结束,提交的也不属于新证据,但你可以试一试,因为有些法官比较注重实体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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