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晖婚姻家庭部律师代理了一起因家庭暴力引起的离婚诉讼。我们作为原告(男方)的代理人参与了诉讼。当我们向委托人杨先生索取《离婚证》复印件时,他答应我们回家找找,但找了半天居然找不到——丢失了。再问你妻子手上的那本《结婚证》你能要到手吗?经过尝试,其妻子拒绝提供,因为她的妻子不愿意离婚,警惕性很高。再问户口簿在不在你手上?答:在妻子手上,并被藏起来了。
那没办法,只能让当事人到他们当初结婚登记的深圳市福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复印结婚登记档案(加盖婚姻登记专用章)以作为立案之用。经咨询福田区婚姻登记处,复印结婚登记档案(加盖婚姻登记专用章)需要本人亲自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并加盖结婚登记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与结婚证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附:1、福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深圳市新洲南路石厦四街233号福田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五楼;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四下午2:00—5:30。周五下午为整理档案时间,不对外办公。(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82928049。
2、《结婚登记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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