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262163
业务范围/BUSINESS SCOPE

详情

您的所在位置:网站首页>旧文章>详情

洞房花烛夜被拒过性生活,准丈夫怒诉要求返还彩礼

发布时间:2012-06-19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6595

   20113月,28岁的杨小姐经人介绍认识了31岁的陈先生,杨小姐是个文静的姑娘,很得陈先生父母的喜欢。同年12月,杨小姐与陈先生便在双方父母的催促下举办了婚礼,但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结婚当晚,杨小姐出于女孩子的羞涩,拒绝了陈先生想过夫妻生活的要求,这让陈先生觉得很没面子。之后,由于两人的作息时间不同步,一个经常加班,一个经常熬夜。陈先生对这个新婚的新娘越看越没有兴趣,甚至觉得两人根本没有共同话题,对于两人的生活觉得越来越没意思。眼见一个月过去,陈先生对自己这么冷淡,杨小姐一气之下便搬回了娘家。起初,陈先生在父母的劝说下特意去杨小姐家登门道歉,但赌气的杨小姐却仍觉得陈先生的诚意不够。吃了几次闭门羹后,陈先生也不愿再去“丈母娘”家受气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

两个月过去,陈先生的父母见杨小姐和陈先生没有一点妥协的意思,认为这段“婚姻”已经无法再挽回,想到两人还没有过夫妻生活,杨小姐没有任何损失,陈先生的父母便提出要陈先生去要回彩礼以及当时结婚时给杨小姐的黄金首饰。但此提议却遭到了杨小姐父母的强烈反对,杨小姐父母称酒席摆了之后大家都知道其女儿结了婚,谁还能相信两人没有过夫妻生活?让杨小姐以后还怎么做人?双方协商无果,为此,陈先生将杨小姐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其归还8万的彩礼以及首饰。

本案焦点】该彩礼是否应该返还?

【律师意见】本案的法律问题视乎不那么重要了,此案给我们最重要的启示应该是夫妻之间应如何相处?作为处理了婚姻纠纷十多年的律师的心得体会是:夫妻之间结婚之前应该好好沟通以便结婚后能够了解对方对婚姻稳定起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调解结果】本案通过调解结案,调解结果如下:杨小姐同意归还3万元,家里结婚时买的电器归陈先生所有,首饰也全部归还。


※ 国晖(深圳)婚姻律师团队提醒您:
如何理智、合法地解决婚姻家庭纠纷中遭遇的困境,最大限度降低解决的时间成本、感情成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重拾美丽自由人生。欢迎致电国晖婚姻家庭部咨询热线:173 0195 1862

扫码咨询

推荐


杨慧 深圳 | 19年执业经验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遍布全国19个分所

国内知名律所,解决对方不离婚、家暴、出轨。
争取子女抚养权、财产、赔偿。

深圳是一座年轻的移民城市,居民婚姻中少了一些亲情、友情等稳定婚姻关系的因素。同时,深圳跨国(包括涉港、澳、台)婚姻比较多,无论是结婚或离婚,跨国婚姻的法律关系都相对复杂,因此,律师提供专业的婚姻家庭法律服务显得尤为重要。 婚姻家庭法律事务是国晖所的传统业务,也是国晖所重要的业务之一。本部的成立,旨在帮助当事人理智、合法地解决婚姻关系和家庭纠纷中可能面临和涉及的各种法律问题,并最大限度地帮助当事人将婚姻纠纷、家庭纠纷的时间成本、精力成本、感情成本降低到最低。 本部由多名擅长婚姻家庭法律事务,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组成。多年来,本部律师承办了大量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在婚姻调解中,他们运用系统的专业知识和精妙的调解技巧,挽救了大量濒临破裂的婚姻和家庭,也使众多纠纷化解于诉讼之前。在婚姻诉讼中,他们凭借合法有效的取证方法、娴熟的诉讼技巧和独特的办案思路,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部律师还积极参与公益普法活动,多次应邀到各市区妇联、司法所、街道办举办婚姻家庭法律讲座,获得了社会的一致好评。

全国专业的在线法律服务平台

  • 人数多
  • 选择齐全
  • 价格优惠
  • 一对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