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女朋友说要去法院告我,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2-07-18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1957

        网络咨询:我和女朋友认识3年了,并生育了一个女儿。现在女朋友提出分手,她说要抚养女儿,我不同意;然后说要我给10万元她,女儿由我抚养,我说没有那么多钱;她说要到法院告我,法院会处理吗?会怎么处理?我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我之前答应她买房,可是现在买不起,她就说我骗她,说我在婚姻中存在欺诈,我该怎么办?我们没有结婚登记,也没办酒席,就是同居了3年。 

        国晖婚姻家庭部回复:首先,由于你和女朋友均无配偶,你们这种同居关系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法律上采取既不赞成也不干涉的态度,由你们双方自行决定是否解除和如何解除这种同居关系。法院不会受理你女朋友提起的解除同居关系之诉,但会受理你女朋友提出的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之诉。另外,法律保护婚姻关系,但不保护同居关系。

        其次,你不会受到刑事上的惩罚,只需承担名民事上的责任。

        再次,法律上不存在婚姻欺诈的说法,你无须担心。

        最后,非婚生女儿由你抚养或者由对方抚养,你不直接抚养就需要支付抚养费。




相关文章:
国晖夫妻共同财产调查服务
律师调查取证,男子重婚获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家庭成员一起炒股,离婚如何处理?
发现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可以要求赔偿吗?
咨询热线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