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继承国外遗产需要办理什么公证法律文书?

发布时间:2012-05-04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1665

        我国公民继承国外遗产,要根据国际惯例,参照财产所在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办理。继承境外遗产,一般都要在国内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等,有时还要办理亲属关系证明书、结婚证明书等。在办理完有关的公证事项后,才能开始办理财产继承事宜。一般是先向遗产所在国申报缴纳遗产税,而后再向遗产所在地法院申请继承遗产,在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后,发给“遗产执管证”,即取得合法领取和处分遗产的权利,在清偿完被继承人的所有债务后,剩下的部分才归继承人继承。

        继承在国外遗产的公证文书,一般都要经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




相关文章:
一方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间婚内借款对双方有约束力
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的处理
离婚中按揭房屋的归属
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咨询热线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