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父母赠与财产后,在继承遗产时要抵消相应的份额吗?

发布时间:2012-05-03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1768

        近日,国晖婚姻家庭部律师接到一位当事人的咨询。事情是这样的:她的母亲在临终前把她叫到身边交代身后事,叮嘱她好好生活并教育好下一代,同时,把手上戴的价值不菲的金戒指脱下来交给她。两天后她的母亲去世,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但问题同时也来了,其他继承人认为,她在临终前接受母亲的一枚价值不菲的金戒指的赠与应当抵消相应的继承份额。

        那么,接受父母赠与财产后,在继承遗产时要抵消相应的份额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被继承人生前的赠与在其做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后,受赠人接受赠与财产时即生效,赠与的财产所有权即转移至受赠人。因此,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没有特别说明,被继承人生前赠与的财产不得在继承人的应继份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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