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证上有夫妻双方以外第三人的名字,离婚时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12-02-29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1686
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一向是法院审判的难点,同时也是诉讼当事人关注的焦点。在实践中,房屋产权证上除了夫妻双方的名字以外,还会有第三人的名字,比如,有自己的子女或父母的名字。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及审判实践,法院一般不会将第三人追加进来,而是:(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不予审理,告知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此案中止审理,告知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另案的判决结果,分析夫妻权益部分只要在房屋产权证上记载有产权份额,离婚析产时就应当被分配到房产权益相应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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