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由双方出资购买,但产权证上只有一方名字的房屋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12-02-27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1439
实践中还有这种情况,男女恋爱期间双方自感不错,婚前就商量着买房子。双方共同出资,但由于各种原因,购房合同和产权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没有写进去。离婚时,一方不承认另一方又出资,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的前提下,一方的权益法院就无力保护了。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的出钱了,但却不能证明有出资行为,法院是无法判决另一方给付一方补偿款的。因此,在婚前购房时,这些帐一定要算清楚,不要以为感情好一切都会好,到时候后悔也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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