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几年,还能再次要求分割财产吗?

发布时间:2014-01-13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2901

        网友咨询:协议离婚几年,还能再次要求分割财产吗?

        国晖婚姻家庭部:

        这个主要看是否过诉讼时效。我们国家现有《婚姻法》将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分为两类,它的依据是已请求分割的标的是否在离婚时已经分割为标准,故而将请求权的基础分为重新分割请求权和再次分割请求权两类。

        协议离婚后的重新分割请求权:《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协议离婚后的再次分割请求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基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提出再次分割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法律并未设有特别规定,所以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二年”的规定。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仅原则规定“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所以,根据你的陈述,协议离婚已经过去了几年,则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你可以提起诉讼,但已经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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