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汗颜的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方式

发布时间:2013-11-26 来源: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浏览数:2517

        一年多前,本婚姻律师代理了一起涉及女方劈腿的离婚纠纷。当时我方当事人(男)强烈要求我们尽力促成调解离婚,不要闹上法庭。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由于双方在财产分割方面分歧巨大,依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由于我方当事人的挣钱能力很强,不愿意继续跟女方耗下去,因为耗不起,青春无价嘛。于是决定提起离婚诉讼,同时要求在诉讼中尽最大能力达成调解协议,能不判决离婚就不要判决离婚。

        对于钱,我方当事人还是十分介意的,毕竟都是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不容易。在双方分居前,我方当事人应女方的要求交给她200万元。双方谈离婚时,女方还要求我方当事人再给100万元。我方当事人极其不愿意。因为,剩下的100万元是他的老本了,何况,有错的是对方,为什么离婚时,还要让没有过错的自己多出钱?这没道理嘛。

        于是,为了隐藏这100万元,他曾多次咨询本律师该怎么办?我们建议:一一点地从银行取出现金,然后交给信任的人保管。但我方当事人并没有领会其中的含义,他居然直接把100万元转给了他父亲账户了。前两天谈及此事时,我表示很失望。马上要求他从父亲的账户转回100万元,庭审如果法官问及就编一个合理的理由。不然,如果被法院查出此事,将视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将不分或少分夫妻共同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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